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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會事工碩士科
Master of Christian Ministry

宗  旨

為重生得救、有心事奉主之大學畢業或同等學力者所設計之二年制課程,使其能在教會事奉,須修滿60學分並滿足學院所規定之畢業要求。
透過聖經、神學、教牧實踐科目,培育教會及基督教機構同工,使其具備協助教導、牧養關懷,並推展福音事工之能。

學  制

  • 二年制課程,須修滿60學分(必修課程41學分),並滿足學院所規定之畢業要求始得畢業。
  • 二專、五專畢業入學者須補修學士班二年64學分,三專畢業入學者須補修學士班一年32學分。
  • 一般修業年限基本年數為二年,學生可依個人實際考量於四年內修畢(自正式入學時起算,專科畢業入學者自碩士科學程起算)。如有特殊情況,經申請核准者得再延長一年,最多修業年限不得超過五年。

必修課程

  上   學   期 下   學   期
課 程 名 稱 學分 課 程 名 稱 學分
第一學年 舊約導論 3 釋經學 3
研經法 2 四福音與使徒行傳 3
靈命操練 2 教會史專論(I) 3
研究原理與報告寫作 2    
佈道法 2    
合計 11 合計 9
第二學年 系統神學(I) 3 系統神學(II) 3
摩西五經 3 保羅書信 3
一般書信 3 崇拜禮儀學 3
    基督教教育概論 3
合計 9 合計 12

 

必選課程

  上   學   期 下   學   期
課 程 名 稱 學分 課 程 名 稱 學分
第一學年
基礎讀經 0 基礎讀經 0

註:教會事工碩士科免修「詩班」、「教會實習」

2023.08.04 修訂

 

入 學 資 格

一、清楚重生得救之基督徒,受洗滿二年以上。
二、大學畢業或四年制神學院畢業具學士學位;或三專、二專、五專畢業者;或具同等學力者。
三、三專畢業者需先補修一年學士班課程;二專、五專畢業者需先補修二年學士班課程。

 

 

台中市西區403林森路36號
中台神學院教務處
電話:04-23780510分機16
傳真:04-2375305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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