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生會會長
職責內容:
- 主禮學生大會
- 主領期初、期末聖餐禮拜
- 籌備培靈會
- 籌備正副會長選舉
- 主領感恩節、復活節特別聚會
- 代表學生會與老師溝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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副會長
職責內容:
- 安排早拜服事人員
- 安排聖餐服事人員
- 協助財務組、出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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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動組組長
職責內容:
- 慶生
- 受難週
- 學前培靈
- 小家聯誼
- 歡慶畢業生
- 小天使活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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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書組組長
職責內容:
- 編印新舊學生通訊錄
- 製作生日卡片
- 協助學生會文書影音作業
- 培靈會相關文書前置作業
- 各項活動拍照或錄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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總務組組長
職責內容:
- 負責安排校內清掃的工作
- 負責咖啡機、醫藥箱、清掃用具
之維修管理
- 與活動組配搭,負責活動場地的
硬體設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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財務組組長
職責內容:
- 財務收支記帳
- 伙食費和代購
- 咖啡機點收與記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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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懷組組長
職責內容:
- 關懷同學生活和婚喪喜慶或住院生病的事,前往關懷探訪
- 邀請同學們一同寫關懷卡
- 為學校師生的各種需求代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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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生會章程
宗旨 |
中台神學院學生會,由學院全體學生組成,在學期間選舉同工,策劃推動各項聚會活動,培養學生自治、自立之精神,在基督裡相互切磋,彼此建立。 |
功能 |
選舉正、副會長。 審核同工會之計劃與執行。 修改章程。 |
同工會 組織 |
會長及副會長於每學年第二學期選課週後,擇一週星期五舉行初選,並於期中學生大會中,由學生選舉產生,各組同工由會長決定採內閣制或由學生選舉產生。 |
開會程序 |
一、開會
- 大會之召開,需應到人數的2/3以上,由文書統計人數並宣佈開會。
- 大會之召開,在院方行政會議前召開,需於開會前十日公告。
- 大會由學生會主席主持,並統領各組同工提出工作報告及工作檢討,同時接受學生之質詢,且各組同工有答詢的責任與義務。
- 為維護會議召開之品質,主席得制止不當的發言並裁量會議之進行與休息。
- 臨時學生大會,必須經由1/2以上學生會同工之決議召開,或1/5以上之學生連署申請,得召開臨時學生大會。
二、提案
- 學生之各項提案必須於開會前五日送交學生會。提案除至少五名學生連署外,提案必須註明「主旨」、「說明」、「辦法」,同時提案者及連署者有到會說明的責任與義務。未滿足以上條件者,不予受理。
- 學生之各項臨時動議,必須於開會前兩日送交學生會。臨時動議除至少三名學生連署外,必須註明「主旨」、「說明」、「辦法」,同時提案者及連署者有到會說明的責任與義務。未滿足以上條件者,不予受理。臨時動議之提案並非當日決議,主席有權裁決是否表決。
- 大會召開期間不接受任何口頭提案,唯有程序發言者得由主席裁決是否受理和議決。
- 重大議案,如「學生會章程上之修改,必須有同工會2/3以上的同工決議,或1/3以上的學院學生連署,始得提案修改,並經由出席大會1/2以上人員表決通過,方能定案。
- 提案投票表決方式皆為「書面不記名投票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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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副會長
職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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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會長
會長一人,由學院認可之正式生並在校仍須修業一年以上之同學擔任,經學生會選出,任期一年,不得連任。
- 代表學院全體學生對各方發言,並為互助會當然委員。
- 主持學生大會及同工會。
- 擔任學院與學生間之橋樑,負責溝通協調學院與學生間之各項事務。
- 負責策劃每學期學生聚會活動,督導學生會各組同工服事。
- 負責執行學院有關學生各項聚會活動之交辦事項。
- 召開學生會若會務與校方有關,得以邀請院長、牧育主任、男女學監及其他行政人員蒞臨指導,解答各類問題。
- 主持學生會之同工改選與同工交接事宜。
- 每學期定期召開同工會至少二次。
- 每學期定期召開學生大會二次。
- 決定各組同工內閣或選舉產生。
二、副會長
副會長一人,由學院認可之正式生並在校仍須修業一年以上之同學擔任,經學生會選出,任期一年,不得連任。
- 協助會長策劃並推展學生聚會活動,並為靈修組當然委員。
- 會長因故出缺時代理會長職務。
- 安排每學期早崇拜之司會、司琴人員。
- 安排聖餐服事人員。
- 管理學生會經費之帳冊,司庫需委託同工會合宜之同工一名。
- 負責同工會之開會通知與議案之彙整。
- 追蹤會議決議案之執行情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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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副會長
初選
辦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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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正副會長選舉採取兩輪制。初選採開放選舉方式,複選則必須於學生大會時正式表決。
二、初選投票時間:每學年第二學期選課週後,擇一週星期五早上,舉行初選。
三、初選辦法
- 會長應於選課週後,向學院申請正式生名冊,並召開同工會審查候選人資格,並立即公告候選人名單。
- 選票於週五當天早上由文書同工或會長按小家人數,以紙袋封裝,並於紙袋封面貼上小家組員領取選票單,再將選票發給各小家組長並簽收。
- 初選於小家時間完成,同時各小家同學領取選票時務須在各小家領取選票記錄單上簽名,以示負責。選舉完成時在將選票放入選票紙袋中。
- 選票於小家時間結束時,由小組長交回文書同工確認選票張數後再投入票箱。票箱監察由正副會長、文書,以及兩位同學共同監票。
- 唱票時間在當天舉行。
- 候選人為符合學生會章程規定之同學。
- 初選中共選出男女各兩名同學共四名候選人,由得票最多的兩位男女同學擔任之。並於期中學生大會進行最後的表決。
- 初選中僅列出得票最多的男女同學各兩名,不計過半數的票數。亦即若有同學初選中得票過半數,仍須在隔週的學生會中進行第二輪的表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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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組同工 |
依照第三條「各組同工由會長決定採內閣制或由學生選舉產生」之規定,各組由會長自行調整。本列為會長及同工職責之參考。同工得連任。
一、文書組
- 協助學生會文書影音作業。
- 培靈會相關文書前置作業。
- 各項活動拍照或錄影。
- 協助學生會活動佈置、海報設計等。
- 佈告欄的設計與整理。
- 負責同學信件分發。
二、總務組
- 安排校內清掃之工作。
- 學期開始,負責各清掃用具汰舊換新事宜。
- 學期結束後,負責清點各清掃用具。
- 校內水電設備等,若發生故障時,向總務處申請修理。
- 負責咖啡機、醫藥箱、清掃用具之維修管理。
- 與活動組配搭,負責活動場地的硬體設置。
三、活動組
- 安排每學期之慶生活動及對師長感恩活動。
- 舉辦學生之各項康樂活動。
- 舉辦受難週、學前培靈活動、小家聯誼活動、歡慶畢業生等活動。
四、財務膳食組
- 財務收支記帳。
- 伙食費和代購。
- 咖啡機點收與記帳。
五、關懷組
- 推行各種學生靈修活動事宜(包含安排住宿生早禱會之服事)。
- 推動每學期之守望禱告,並為學校師生的各種需求代禱。
- 學生同學生活和婚喪喜慶或住院生病的事,前往關懷並慰問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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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費 |
一、學生會於每學期酌收會費貳百伍拾元,作為推動學生各項聚會活動之預備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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註:本章程經學生大會表決通過,送請院方核備後,公告實施之。
(2021.10.29 學生大會修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