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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台神學院進修推廣教育處

進修推廣教育處及『延伸神學證書科』介紹

黃臺珠

進修推廣教育處主任

2020年5月14日進修推廣教育處公佈

 

  中台神學院的使命宣言為:培訓教會工人,促進福音廣傳,回應時代需要。為培訓神國工人開設有全修生的道學碩士科、教牧輔導碩士科、教會事工碩士科、神學學士科,及基督教研究證書科。

 

  依據2017年教會教勢報告,台中地區基督徒人口超過15萬人以上,大部分基督徒白天都在職或在學。許多有心服事的弟兄姊妹,希望能利用業餘或課餘時間接受聖經與神學教育,俾在教會中成為帶職服事的同工,在社區或職場成為傳福音的人;也有些弟兄姊妹想利用業餘或課餘,先裝備自己並等候神的差遣,為成為全職傳道做預備。為滿足這些人的需要,本院謹慎評估,經行政會議和董事會決議,將原置於教務處下的推廣教育學程,擴大為進修推廣教育處,以綜理未來夜間及週末的進修及推廣教育。

 

  目前已規劃妥『延伸神學證書科』課程,『延伸多媒體聖經證書科』、『教會音樂事工證書科』。茲介紹『延伸神學證書科』修課相關訊息於後:

 

一.入學資格:

  凡年滿18 歲,清楚重生得救,已受洗的基督徒,願意經常靈修親近神,持續在教會中謙卑配搭事奉,並在社會崗位上為主作美好見證者均可報名。該課程要求每上課一小時,至少另以二小時自修,並遵守本院一切規定(若違反校規或不合本院教育宗旨,經勸導不聽者,即喪失選課資格)。

 

 

二.結業/畢業要求:

(一)、結業規定及申請條件

  每一科目成績及格(70 分以上),給予學分;修滿18 學分(含必修9 學分、選修9 學分)並經審核通過者,准予結業,頒發「延伸基督教神學證書科」結業證書。學分之採計以十年為限,超過十年之學分則不納入結業之核計範圍。

 

課程名稱

學分數

必修

新約導讀

3

舊約導讀

3

基督教神學(上)

3

基督教神學(下)

3

選修

任選其他課程

6

 

(二)、畢業規定及申請條件

  每一科目成績及格(70 分以上),給予學分;修滿30學分(含必修12學分、必選4-6學分、選修12-14學分)並經審核通過者,准予畢業,頒發「延伸基督教神學證書科」畢業證書。學分之採計以十年為限,超過十年之學分則不納入畢業之核計範圍。

 

課程名稱

學分數

說明

必修

新約導讀

3

 

舊約導讀

3

 

基督教神學(上)

3

 

基督教神學(下)

3

 

必選

舊約書卷或單卷書(任選一門)

2-3

 

新約書卷或單卷書(任選一門)

2-3

 

選修

任選其他課程

12-14

 

 

三、新生報名:

  • 請來電索取新生報名表格(包括:入學申請表、得救見證、牧長或本院教師推薦書,各一份)。推薦書請牧長親自填寫、簽名,直接寄達本校。其他資料請新生填寫完,可E-mail、傳真或郵寄(台中市40345西區林森路36號/中台進修推廣教育處 收)。
  • 也可以使用中台神學院進修推廣教育處管理網站報名,網址:www.ctts.org.tw
  • 本處收到申請報名資料後即進行審核,審核通過者於接獲通知日起至繳費截止日前,辦理選課及繳費(現金、匯款轉帳,或劃撥)。

 

四、進修推廣教育課程銜接神學學士科或碩士班的學分規定

  • 進修推廣教育課程修讀之課程,且成績達70分以上者,若十年內通過神學學士科考試者,可申請轉學分,經神學學士科審核通過後,予以承認。但轉入神學學士科的學分,最多15學分。
  • 曾在進修推廣教育課程,修讀「與碩士班合開」或「學分可轉碩士班」之課程,且成績達70分以上者,若十年內通過碩士班考試者,可申請轉學分,經碩士班審核通過後予以承認;但轉入碩士班的學分,最多10學分為限。被承認之學分其作業要求和批閱標準.一律與碩士班的課程相同。

 

註:學程於2019/10/14行政會議通過修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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