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中台神學院圖書館基於保障本館所屬讀者群,入館使用館藏資源與設備之公平權益,與維護本館良好的學習環境之前題下,訂定「違規懲誡辦法」,以作為讀者規範與館員執行公權之依據。
- 本館借書證限本人使用,不得借給他人使用。如有違規情形,館員得依情節輕重予以口頭勸誡,或暫時撤消其借書資格。
- 讀者進入本館時需穿著整齊並保持肅靜,不可喧嘩,不可將白開水以外的飲料攜入館內,勿在館內喝飲料吃東西。進入館內請關閉行動電話,不可在館內接聽電話,或請求館員代接電話,以維護良好的學習環境。
- 本館之館藏資源(圖書、期刊、非書資料等)與各樣設備(桌椅、電腦等),皆屬公務,務請愛惜使用,不可任意損毀或破壞,違者須負賠償責任。
- 本館之圖書期刊資料與各種設備器材,未經借閱手續,不得擅自攜出館外或據為己用,違者視同情節重大。
- 違反本辦法規定情節中大者,經館員三次勸誡無效者,處置辦法如下:
*校內讀者-停止借書權利三個月,並向輔導處報備。
*校內讀者-取消借書資格與閱覽權益。
- 本規則由圖書館擬訂,經本院行政會議審定通過實施,若有任何未盡事宜,由該會修改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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